近日,根據教育部2014年3月1日頒布實施的《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精神,我院對學術委員會委員進行了調整。
調整后的學術委員會由29名委員組成,其中擔任學院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6人,系部主要負責人6人,其余17人為非領導職務的專任教師(含40歲以下專任教師4人)。29名委員涵蓋了我院20個一級學科。
調整后的學術委員會下設學術委員會辦公室和四個學科工作組。
6月12日上午,學院副院長、學術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李興旺教授主持召開了第一次學科工作組工作會議,就學院科研服務平臺和學術骨干候選人進行了初審。(發展規劃與教育評價中心供稿)